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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山西水利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山西省水利厅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水利厅网站或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山西省水利厅政务公开窗口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 网上公开: 网址为http://www.shanxigov.cn(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xwater.gov.cn(山西水利网站) 指定地点公开: 指定地点省水利厅机关大楼一层政务公开窗口 查阅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4666057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山西省水利厅将按照准确、快捷的原则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山西省水利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提出申请,山西省水利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省水利厅政务公开窗口 办公地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 邮政编码:030002 受理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4666057 传真号码:0351-4666057 电子邮箱:zfxxgk@sxwater.gov.cn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山西省水利厅政务公开窗口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第一、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二、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务公开申请;第三、申请人也可以到山西省水利厅政务公开窗口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1-4666057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山西省水利厅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山西省水利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在15日内提供有困难的,经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延期答复,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的时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附后)。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山西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351-4666193 传真号码:0351-4070603 通信地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邮政编码:030002 接待投诉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 山西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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