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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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及地下水管理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在沿海各地建立海洋水文气象台站工作的几点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地下水监测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水文设备管理规定
水文管理暂行办法
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矿产和地下水勘探报告质量评定标准和奖惩办法》补充规定
关于地下热水属性和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水文工作意见的函
《水文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
印发《关于保护水文测报设施和设备的通告》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福州市地下热水(温泉)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
江苏省水文管理办法
湖北省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办法
吉林省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办法
大连市市区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暂行规定
江苏省保护水文测报设施的暂行规定
山东省保护水文测报设施的暂行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水文测报设施和设备的通告
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水文资料及分析计算成果管理暂行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文管理暂行办法
批转市建委《关于加强深井管理防止污染地下水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