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篇
>>
城市节约用水法律法规
>>
地方性法规
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
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北京市城市公用供水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
北京市城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城镇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北京市城镇节约用水奖励办法
北京市城镇用水浪费处罚规则
北京市节约用水措施专项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
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细则
上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草案)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
上海市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暂行办法
四川省水利电力厅转发《关于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重庆市保护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规定
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重庆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重庆市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实施办法
天津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关于发布《天津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吉林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吉林省城市市政供水管理办法
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吉林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关于收缴城市占道费、道路挖掘复原费、树木砍伐费、损坏排水设施赔偿费的规定》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城市供水水质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吉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长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长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长春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办法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长春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城镇和厂矿节约用水规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办法》的决定
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太原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广州市城市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印发《广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供水企业实行“以水养水”的暂行办法
海口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海口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贵州省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贵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贵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委关于开展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西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
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建委制定的《福建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
南京市征收城市排水设施使用费暂行规定
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云南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批转市政公用局《南京市城市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供水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
包头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拉萨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批转市节水办拟订的《天津市城市用水检查处罚办法》
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河北省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暂行规定
哈尔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
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
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
关于城近郊区所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款全部上缴区财政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建委关于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试行办法的通知